九部门要求扩大政府绿色采购,有何注意点?
发布时间:2023/04/19 阅读次数:761

2023年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在本版《指导意见》中,首先确定了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配套印发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加强对地方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工作指导,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同时,《指导意见》内容显示,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

《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

事实上,近年来《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纷纷提出,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等,这些都证明政府绿色采购在实现“双碳”目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绿色采购是“双碳”目标达成的重要助力。

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和标准无疑会引导企业和居民选购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尤其在暖通行业,政府采购项目是不少中央空调品牌的重要销售渠道之一,受到影响极大。

这就对未来新建、改建项目的中央空调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性能标准到节能标准的动态转化也标志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推进正在走向一个全新的阶段。于暖通企业而言,应对不断提高要求的政策的唯一手段便是不断提升产品的能效水平,为用户、社会带来更高效、更绿色、更稳定的空气环境解决方案。